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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上传,修改了不少错漏
杜星敢淡定的在别的酒吧上台表演当然还是有点斤两的。虽然摇滚在华夏流行音乐圈子不算盛行,但也有大量的叛逆年轻人喜欢这种西方的表达诉求的方式。而华夏摇滚当然也有属于自己的圈子,杜星的师傅段洪亮就是这个圈子很有份量的吉他手。也算是上海地界小有名气的摇滚乐队,东方不败的主音吉他手。
至于摇滚为何在华夏始终上升不到主流层面,原因是多方面的。
从乐队人员来说,这就比不上欧美他们,随便找个欧美乐队介绍xxx出身于一个音乐世家的太多了,但华夏热爱摇滚的人基本都是“自学成才”,要知道摇滚是西方工业文明的产物,华夏就没这个氛围。
从演唱上来说,普通话单音节加上音调区分明显,华语本来就不是非常适合唱摇滚。
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华夏人的儒家文化本身就有着含蓄的情绪,对叛逆的、呐喊的、愤怒的摇滚很难接受,因为这和华夏传统文化异常违背。传统华夏人多对安静高雅的音乐情有独钟,所以金属在他们耳朵里就成了噪声。
歌曲取材的问题,战争、人权、阶级、等等在华夏都是禁忌。你除了歌颂祖国,就只能歌唱爱情。
而一些传统摇滚在华夏人看来是唱法老掉牙的音乐,就像70年代的歌,其实摇滚传统唱法和那时的歌还是有很大区别的。
但在程晓羽看来,想让摇滚流行,就违背了摇滚的精神。摇滚并不是吉他、贝斯和鼓。也不是无力的嘶吼、叛逆和颓废。摇滚是精神是态度。
jackkerouac说:oeveryouthfu,oeverg永远年轻,永远热泪盈眶。比较诗意的说法,oeverahaays。
周云蓬说摇滚精神是:永远年轻,永远不听话。
而程晓羽说摇滚精神是:对世间的平庸,永不妥协。
时至今日,“摇滚精神”会被人们认真的讨论,并且从不缺乏令人拍案叫绝的见解,足以印证它的影响力。无论是为音乐风格还是为意识形态,摇滚都是历史长河中不多见的能够深刻影响人类社会的力量,可以说我认为摇滚是音乐发展史上最伟大的一次革命,足以媲美文艺复兴和工业革命的重要历史变革。
但是摇滚绝对不会是像杜星和秦义这样外表叛逆,内心却拿摇滚当吸引异性的工具。摇滚对他们来说就是孔雀身上的羽毛,而不是青鸟身上的翅膀。
对这样的人程晓羽说不上反感,他自己原来也是,只是经过岁月的沉淀和世事的勘磨才理解人生。
人生不止有美酒和性还有粮食和爱。
杜星当然不能理解阅尽千帆的程晓羽,对他来说,吉他不光是他用来招蜂引蝶的工具,也是他践踏他人的武器。
少年儿郎,拥美而行,快意恩仇才是他向往的生活。
摇滚是与众不同,是破坏与激情。
杜星横抱吉他,一只脚踩在凳子的横杠上,一只脚放在地板上,姿态轻松写意,俊俏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。
他弹得是华夏经典老歌再见,这是一首华夏人耳熟能详的歌曲,容易引起共鸣,旋律动听,歌词如诗歌般优美。也是他拿的出手的最难品。
这首歌的吉他谱子是他师傅编写的得意之,里面运用了大量的古典吉他演奏技巧。他也是观摩了多次段洪亮的演奏才琢磨了许久,才弹得是模似样。
曲子开头就是古典吉他里的最难技巧,轮指。又称震音。这是古典吉他最重要同时也是最难的一种技巧。轮指是同音的急速反复,右手无名指、中指、食指轮流拔动同一个音,使细碎的同音持续反复,构成流水般的旋律,音色十分迷人。显然杜星在吉他上也是很下了一番功夫的,并不是妄自尊大的草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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